今年8月28日,舒城人钟伟因杀害住在隔壁的安徽农业大学大二女生一审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11月2日,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钟伟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2月,钟伟因经济拮据,预谋抢劫同租住在合肥某村民房的邻居郭某某,并计划如在抢劫中被郭认出即将她杀害。为此,他准备了木棒、胶带、布条等工具。 2月28日零时许,郭某某上厕所回来,钟伟强行闯入郭的房间,从后面抱住郭并用手捂住其嘴巴,又用布条将郭捆绑,用胶带缠绕郭的嘴。郭在反抗中认出了钟伟,钟伟将郭弄到自己房间并用木棒击打郭头部,用手掐其颈部,致其死亡。钟伟将尸体藏匿在床下,又到郭的房内劫得手机一部。 3月2日凌晨,钟伟将郭的尸体拖至租房附近的垃圾场掩埋。作案后,钟伟将此事告知在某酒店做厨师的朋友刘旭峰,并住在刘家。其后数天内,刘旭峰帮助钟伟藏匿、抛弃作案时所穿的衣物和被害人的相关物件,并到钟伟的租房处帮助清理现场。作案后,钟伟竟然“镇定自若”地向媒体描述自己“当晚见闻”,还用郭某手机向其同学编发到宁波上班等短信,误导视听。 3月6日,钟伟、刘旭峰被抓获归案。 8月28日,合肥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钟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郭某家人29万余元;以窝藏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刘旭峰有期徒刑四年。
钟伟上诉提出自己是主动归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自己有检举刘旭峰窝藏、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应属立功;归案后坦白交代,真诚悔罪。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0月20日,省高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终审驳回上诉,裁定维持原判。
据悉,省高院已将钟伟的死刑判决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宋兴林 周瑞平 郜征 李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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