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警总队回应“强推交通龙卡”质疑

我省交警将全面推行“警务通”、“交通龙卡”。不少市民对此提出质疑,“交通龙卡”为何收费90元?推行有没有依据?昨天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省物价局、省法制办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回应群众的质疑。同时,“应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条款执行期限延长了2个月,即明年5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关键词:收的什么钱?

90元收费包括12项费用

据通报,“交通龙卡”是省物价局根据整个系统工程投资建设成本进行测算核定的,具体成本包括系统软件开发费、系统的硬件设备费、警务通装备费、系统安全平台建设费、信息卡管理系统建设费、便民服务系统建设费、系统维护费、系统集成费、卡的成本费、项目推广费、制发卡的系统建设费、便民服务运营费等。根据省政府的批复,按经营性收费制定收费标准,一般机动车驾驶人办理“交通龙卡”收费标准为每张卡90元,对出租车驾驶人实行“减半”,并明确收费时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

本次,实行“先建系统后发卡”和“免费为原持卡人更换新卡”的原则,先投资建设“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投入运行后再开始发卡;对原来持有“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的驾驶人,免费更换为“交通龙卡”。

关键词:是否有法可依?

推行“交通龙卡”有法可依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办法、技术、设备。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和交通安全信息卡。交通安全信息卡应当记载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交通事故处理以及涉及驾驶安全的其他信息,并逐步实现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免费查询以及缴款、服务等综合功能。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建成运营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与驾驶证同时使用。第二十九条规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建成运营后,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的,处以50元罚款。

关键词:何时起执行?

未带卡罚款推迟两月执行

此前,本报曾报道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予以警告,并告知其到指定地点办卡;明年3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昨日的通气会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将延长宣传时间,交警上路检查“交通龙卡”的时间延迟2个月,即明年3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予以警告,并告知其到指定地点办卡;明年5月1日起,交警将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关键词:推广有好处?

现场打印违法罚单随时监督交警执法

据介绍,应用“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执勤交警手持“警务通”,借助驾驶人携带的“交通龙卡”,可以直接查询、处理相关信息,现场打印交通违法处罚单,对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违法行为直接进行处理。

应用“交通龙卡”后,交通违法处罚单不用由交警手工填写、再录入信息系统,另一方面,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都能实时掌握、监督民警的执法情况。此外,使少数人利用假驾驶证转嫁交通违法记分的不法行为难以遁形。持“交通龙卡”的驾驶人还可以随时向手持“警务通”终端的交警查询本人的交通违法记分、驾驶证年审等情况。“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还会不断拓展。今后驾驶员可持卡通过全省建设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自助查询交通安全信息和自助缴纳罚款等。

关键词:是否捆绑销售?金融和会员功能驾驶员可不选择

“交通龙卡”是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监制、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并发行的复合卡,以记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为主要内容,同时具备建行龙卡金融服务功能和“嘉鑫源俱乐部”会员卡功能,但是否使用其金融功能,是否加入“嘉鑫源俱乐部”成为会员,完全由持卡人自行决定。(杨冬梅、冯兰友)

交通龙卡继续“云遮雾罩” 还有很多问题“看不清”

有关部门:90元办卡费包含十余项开支

办一张交通龙卡收费90元,这是怎么核算出来的?为什么要推广这张卡……昨日下午,安徽省交警总队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百姓普遍关心的交通龙卡的情况进行了相关解释。但直到新闻通气会结束,一些备受关注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圆满答复。

-这些您先了解90元包含十余项开支

昨日下午,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开庆生介绍说,收费90元是物价局根据整个系统工程投资建设成本进行测算核定的。

具体包括:系统软件开发费、系统硬件设备费、警务通装备费、系统安全平台建设费、信息卡管理系统建设费、便民服务系统建设费、系统维护费、系统集成费、卡的成本费、项目推广费、制发卡的系统建设费、便民服务运营费等。

新闻通气会透露,“交通龙卡”按经营性收费制定收费标准,一般机动车驾驶人办卡每张收取90元,出租车驾驶人办卡实行减半收费。会议明确,收费时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

续建“半拉子”工程

开庆生在新闻通气会上还详细介绍了“安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背景和经过。

2002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安徽麦柯公司合作,在全省启动了这个系统的建设工作。后来由于投资方经营不善等原因,系统建设渐行渐缓,至2006年全面停滞,已向社会发放的近150万张“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简称驾驶人IC卡)也因此而被弃置。

2008年3月,省交警总队通过调研和协商,与安徽省绿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开展“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工作达成合作协议,由“绿谷”投资,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重新启动这一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

开庆生说,今年5月,省交警总队在对“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系统性能稳定的基础上,在马鞍山、蚌埠两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目前从总体上看,该系统已经具备了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的条件。 ”为此,省交警总队决定自本月起在全省全面启用。

据悉,此前办理过驾驶人IC卡的,此次可以免费换取交通龙卡。

ATM可查违法记录

“推广应用‘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是惠及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一项民生工程”。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在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详细介绍了推广应用这一系统的意义和法律依据。

对于交通龙卡的功能,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卡是一张复合卡,以记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为主,同时具备建行龙卡的金融服务功能和“嘉鑫源俱乐部”会员卡功能。

据介绍,交警在现场执法时,对于持交通龙卡的驾驶人,可以通过警务通终端设备和交通龙卡,快速完成对持卡人交通安全信息的采集、处理、上传工作,更新交通龙卡记录信息内容、现场打印交通违法罚单,从而提高交警工作效率。此外,还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利用假驾驶证转嫁交通违法记分的不法行为等。

另一方面,持交通龙卡的驾驶人可以随时向手持警务通的交警查询本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记分、驾驶证年审等信息。随着功能的拓展,今后,持交通龙卡的驾驶人还可以享受到更多样、更快捷的交通安全信息服务。比如通过全省建设银行ATM等自助设备实现本人交通安全信息的自助查询和自助缴纳罚款等。

不带卡罚款推迟执行

为了延长对推广应用“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宣传时间,让更多人了解相关情况,省交警总队昨日宣布:自2010年3月1日起,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予以警告,并告知其到指定地点办卡;自2010年5月1日起,对未随车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这个“开罚时间”比原定的“明年3月1日起”推迟了2个月。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等部门相关人士也出席了新闻通气会,但并未留答记者问的时间。

-这些还得问问

新闻通气会结束后,众多媒体记者纷纷发问,希望能得到社会关注的一些关于交通龙卡问题的答复,但始终未得到正面回应。

警务通谁埋单?

根据新闻通气会公布的90元收费标准的构成,所包含的十余个项目中包括了系统硬件设备费、警务通装备费等。

有市民提出,警务通和交通龙卡是“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的两个构成部分,驾驶人仅持有交通龙卡,为何要为警务通埋单?“除了卡的成本费收取有点道理之外,其他11项收费都有点莫名其妙,感觉像在强行转嫁给驾驶人。 ”

为什么外地推广的卡是免费的?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外地使用的是IC卡,而交通龙卡是对IC卡升级的结果,“成本不一样。 ”

自愿还是强制?

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交警总队有关人员再次表示,交通龙卡收费采取自愿原则。但同时又表示,明年5月1日起,未携带交通龙卡的驾驶人将被处以50元罚款。

究竟是自愿还是强制?有关人员自始至终没有做出正面回应。

为什么是龙卡?

为什么是建设银行的卡而不是其他银行的?针对众多记者的追问,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员反问:“如果此次用的是工商银行的卡,你们是不是也要来问为什么? ”

交通龙卡既然是服务驾驶员的信息卡,为何具有浓浓的商业味?交警总队的答复称,这正是为了给广大驾驶人提供更多功能的服务,而不是一张单一功能的卡。

罚款只交建行?

交通龙卡在建行办理,那是否意味着驾驶员不能到其他银行缴罚款?

省交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回答说:“跨行缴纳罚款目前还不行,但我们正在和建行协商,看能否在其他银行缴纳罚款。 ”

根据此次发布的政策,我省150万驾驶员早在数年前就曾办理的IC卡可以免费换发交通龙卡。但是有不少驾驶员反映,由于IC卡始终没用过,“卡早就丢失了,那岂不是又要再掏90块钱? ”(杨丹丹、何钱源)

善政还要善施

最近有关“交通龙卡”的争议持续不断,在引起关注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也在问:为何一张小卡,引发如此多的风波?

从主管部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来看,发行龙卡理由有二:推广应用“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是惠及机动车驾驶人的民生工程;通过该系统,可避免民警随意填写处罚信息,在执法监督上可实现全省实时监控联网管理。

既便民且重要,为何龙卡仍争议不绝?究其原因,我想,社会和舆论关心的,已不仅是一张卡。关心的,其实是在卡推行过程中透露出的施政路径。以及这张卡向职能部门提出的“善政”问题,即,不仅需要好的政策、措施,还要在政策、措施的拟定、出台、推广、施行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这既体现施政者依法行政的意识,也体现施政者的施政策略。

再次梳理政策出台前后,我们完全可以肯定,推广“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是件好事。但细节之处,尚需完善。

我们希望,无论哪一个政府主管部门都能从这张卡上领会到,无论出台哪一项民生政策,都应考虑得慎重更慎重。毕竟,善政还善施。

只有这样,这次风波也才算是值得的。

便民措施缘何引起公众质疑?便民举措也要公开透明

——省政府法律顾问、安大法学院教授陈宏光

陈宏光认为,“交通龙卡”是一项很好的便民措施,方便了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也有效地节约了社会资源。作为代表政府执行公权力的交警部门来说,推出这样的措施,其出发点是便民、利民,从法律上来说,也有充分的依据,整合社会资源为公众服务,也是勇敢的尝试和探索。但为何却引起公众反应甚至质疑,值得深思。

此次的“交通龙卡”推广,引起质疑的其一集中于90元的收费上。一项政府公权力机构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带有商业的味道,难免会让公众觉得有些“变味”。因为牵涉的是广泛的公众利益,因此它不同于单纯的商业运作,考虑更多的应该是政府执法机构如何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服务大众。而现在这种措施与商业公司和一个银行机构绑定推行,有失公允之嫌,和哪家商业机构合作事先有没有进行公开的招投标等问题不能不考虑和说明。由此又引出另一个焦点问题,这样的由政府公权力机构推行的措施,事先是否第一时间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是否广泛倾听了公众的意见,这都是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使用“交通龙卡”是一件好事,好事就应该办好。而牵涉到公众利益时,作为代表政府使用公权力的机构,更应当遵守合法、合理的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维护公共利益并真实地呈现于公众面前,才能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才能服众。

便民举措如何化解公众质疑?平等沟通才能消除误解

——省社科院社会结构研究中心主任王开玉

王开玉认为,交警部门是代表政府使用公权力,对社会交通秩序的管理尽到自己的管理责任。但从公民社会的角度来说,无论是政府执法者还是普通民众,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是相互配合的社会管理参与者。作为交警这样的执法部门,其职责说到底是为公众服务。

从“交通龙卡”的推行本身来说,推行部门应当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公众期待的是透明的、公平的获得相关信息,并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的建议,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讨论,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而解决争议的最优途径就是平等沟通,和公众的沟通就表现在事前的程序公开、透明,交警部门公布所有细节,公众发表意见,形成良好的社会沟通机制,也会为这个新生的便民措施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王开玉建议,在全省试推广或运行期间,交警部门应当广泛征集社会各方意见,并在试行过程中注意发现措施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进行优化。同时,新的措施要给公众一个接受的时间和过程,要用优良的服务使这项便民措施发挥最大的功效。此外,措施中涉及的政府行为和商业行为应当严格区分,并向公众公示,以免公众再产生误解和质疑。(郜征)

你的“服务”我永远不懂

有质疑,有回应,这是好事。全省驾驶员要办“交通龙卡”的事儿,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 90元的收费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为什么要来推广这张卡?……昨天,省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交通龙卡的情况进行解释。事实上,这个交通龙卡越解释越让人糊涂。 (11月4日、5日《新安晚报》)

我们的糊涂,基于最起码的生活经验和常识。在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一张薄薄的“交通龙卡”,列举的具体成本,多达12项。与其说我们欣慰于这样的一种坦诚,不如说我们更惊艳于相关部门的想象力。确切地说,这已经对我们的认知能力造成了挑战。

在这12项具体成本中,公众能够接受的恐怕只有“卡的成本费”,而诸如系统软件开发费、警务通装备费、系统安全平台建设费等等,说不清道不明,甚至成本并不存在,自然无法让人接受。人们只可能为最终的产品或服务买单,而没有理由接受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最简单的道理,如果一家企业刚刚生产一批产品,就收回了全部投资甚至盈利,这合乎情理吗?颇为巧合的是,就此之前,相关部门人士曾说过“这个比较复杂,不好说”——嗯!这个,确实不好说,更不方便说。

12项具体成本,既支撑不起一张卡90元的高昂价格,也填补不了巨大的信息空白。召开新闻通气会,本为答疑解惑,但一个让人诧异的细节是,这个有多个部门参加的通气会,对记者的提问大多语焉不详。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成了只出不进的单方管道,媒体失去了探求真相的机会,相关部门也失去了一次自证公信力的机会。释疑之后只会形成了更大的疑惑。相关部门称,推广“交通龙卡”旨在为驾驶员服务,是一项“民生工程”。既然是一种服务,最起码要符合“一分钱买一分货”的对等原则;既为民生计,那就要让利于民,而不是向部门利益化的方向靠拢。但无论是办卡时的“被自愿”,还是价格上的合理性,驾驶员都处于相当被动的弱势地位。可作对比的是,无锡的IC卡完全免费,相关部门解释说“交通龙卡”是对IC卡升级的结果——很可惜,我们只看到了收费的“升级”,对于“服务”的升级却没有多大信心。前车之鉴,几年前我省一些城市发放了100多万张“交通安全信息卡”,至今还是一个烂尾工程。公众看不懂的“交通龙卡”,是一张权利试纸,见证公民意识的提升;公众看不懂的“交通龙卡”,是一把权力标尺,丈量出相关部门的公共理性。但愿在这种碰撞中,我们能够共同成长。(特约评论员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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