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即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度将不再是一刀切的三成,会根据购买面积的大小梯级式递增,而双职工使用公积金的单笔上限降低了20万。
10日,重庆市公积金管委会发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最新变动。业内认为,公积金新政对刚需购房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变化一:
买大户型首付门槛上升最少得四成
据了解,这次政策变化最重要的一点,是实行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即根据购房者买的房屋面积大小,分三个梯次来确定贷款首付比例。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而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则不可以低于40%。
当然,这个首付比例都得在最高限贷额度内。
根据以前的政策,首付都不得低于三成,虽然也有极少数能申请到首付两成的,但其中的尺度掌握并没有作出过特别明确的划分。
明文规定按购房面积来划分档次,这还是第一次。
变化二:
60万封顶夫妻同贷单笔限额降低
另一个明显的政策变化,是明确了公积金个贷单笔的最高限额。
个人最高限额维持40万元不变。但夫妻双方参贷的,单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
即是说,夫妇俩共同用公积金买房,单笔最多只能贷款60万了。
重庆将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最高限额由20万提高到40万,是从2011年4月开始执行。
按照当时的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有40万的个人贷款限额,那么共同用公积金买房,最高限额为两者叠加,即一次可以贷款80万。
新政执行后,对使用公积金的双职工来说,贷款的封顶额比之前整整少了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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