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康与母亲
苏永康就早前地产代理未经他同意,于地产刊物登他名下物业的图片一事,今日进行聆讯。聆讯约于傍晚六时结束,苏永康在湾仔合和中心外会见传媒。
苏永康就今次纠纷案控告对方两条罪名,他表示:“第一条是我们没有签相关的文件,而他们走进我住所拍我的东西出来,简单来说我的私隐不见了,这个对方已经认罪。第二条是没有经我授权就拍照,这个刚刚就争议这个问题。”至于第二项将于21日内作出判决。经过今日聆讯后,苏永康表示满意今次的结果。
苏永康表示起初只要求代理商刊登更正和道歉启事,但遭到“尊贵的高层”拒绝,因而采取法律程序处理事件。现在是想对方道歉,寻求公义,而非争取赔偿。他又指自己亦付出了庞大的律师费用,笑言:“唱半年歌,或者半年不买衣服。”他又谓:“我希望以后所有做决策的人都是在其位做其事,有错就要承认,有所承担。希望有关‘尊贵的高层’,当日曾经说过有错会认的那位高层,他真的会听到我这番话!多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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