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房钱都交过了,开发商才拿来正式合同文本让买卖双方签字。如果合同中某些规定涉嫌“霸王条款”,购房者不签的话,退款很麻烦;签的话又怕以后权益无法保证……这是很多人在买房时经常遇到的困惑。近日,市房产局出台《关于加强商品房网上签约流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备案流程,明确商品房交易必须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才能办理网上备案等手续。
“之前有的开发商在没有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让购房者缴纳首付款或购房款,最后才和购房者签合同。由于购房钱(或首付款)已经打到开发商账户上了,不少购房者即使遇到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条款,最后也无奈地签了,造成购房者在购房以后无法充分保证自己的利益。”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商品房网上签约流程管理的通知》则明确要求,交易双方应首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按规定缴纳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之后才能完成网签备案单,继而完成合同备案。经过备案的合同和备案单是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公积金手续和银行按揭的有效凭证。此举让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发生在交款、备案等手续之前,进一步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也避免开发商在合同上玩“猫腻”。
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我市商品房网上签约流程大致为:开发企业核实买受人购房资格—商谈购房价格、合同条款—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网签系统显示“已签约”—签约20日内办理网签备案单—网签系统显示为“网签备案单”状态—签约30日内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产权监理处申请合同备案—网签系统显示为“备案”状态—办理产权登记、公积金手续和银行按揭等。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流程办理,违反规定的将责令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