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告字(2009)10号
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参考价(万元) |
供地
条件 |
开、竣工
时间要求 |
铜土储字(2009)
28号地块 |
乌木山公园东侧 |
规划用地面积302329.1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245526.2平方米 |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办公金融用地40年 |
A1≤1.5;
B1≤1.7;
B3≤1.7;
C1≤1.1 |
10000 |
32000 |
现状 |
开工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分期交地的,竣工时间为交地后2年内) |
铜土储字(2009)
29号地块 |
井湖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北 |
规划用地面积:55800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55800平方米 |
旅馆业综合用地 |
地块一≤0.55;
地块二≤1 |
6000 |
7600 |
现状 |
开工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09)
30号地块 |
长江大桥南侧 |
规划用地面积:57812.1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32180.1平方米 |
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0.50 |
3300 |
3300 |
现状 |
开工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09)
31号地块 |
翠湖二路南侧(商业街A、B地块) |
规划用地面积:41715.52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31810.01平方米 |
商业金融业用地40年 |
A≤3.4;B≤1.3 |
3430 |
3430 |
现状 |
开工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09)
32号地块 |
翠湖二路南侧(商业街C地块) |
规划用地面积:121973.43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05834.63平方米 |
商业金融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1.1 |
6000 |
11000 |
现状 |
开工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09)
33号地块 |
沿新大道西侧 |
规划用地面积:110275.3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100023.8平方米 |
住宅用地70年 |
容积率≤1.8(规划地块A) |
5000 |
6800 |
现状 |
开工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
铜土储字(2009)
34号地块 |
狮子山老城区狮子山北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南侧 |
规划用地面积:34040.3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30814.7平方米 |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金融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1.20 |
1880 |
1880 |
现状 |
开工时间: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7日至2009年11月26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09年11月26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09年12月1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市场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09)28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应编制水木冲尾砂坝对该地块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在尾砂坝影响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应在尾砂坝闭库施工效果达到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实施;3、宗地东西向20米宽道路由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4、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地块A-2、B-4、B-5、C-2地块绿化及地块B-2步行街和C-3游憩集体广场用地;5、配建设施按小区移交有关规定执行;6、出让金支付方式:该地块分期交地,分期付款。首期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至出让金总额的50%,余款在土地全部交付后60日内付清。
(二)铜土储字(2009)29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规划建筑高度必须按东南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2008年4月编制的《铜陵市天井湖宾馆区块规划设计》建筑高度控制图予以控制;3、该宗地用地建设一座标准五星级宾馆,宾馆建设总体符合天井湖景区规划要求,建筑式样为园林式;4、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铜土储字(2009)30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B地块为合铜黄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超市、快餐店、公厕、加油站、停车场、车辆保养等为过往旅客、车辆服务的设施;3、土地受让方需代拆代建A地块防护绿地及C地块街头绿地;4、规划建筑物后退合铜黄高速公路50米;5、B地块机动停车位不得小于80个(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6、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铜土储字(2009)31号地块:1、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中沿翠湖二路绿化带;2、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铜土储字(2009)32号地块:1、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中沿翠湖二路绿化带;2、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铜土储字(2009)33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宗地建成后全部回购,政府按高层住宅2550元/平方米、多层1600元/平方米(含地下整体式停车库)、阁楼800元/平方米,地下室400元/平方米回购;3、回购房款的支付按如下方式进行:基础完工时付总回购款的20%,房屋封顶时付至50%,交房时付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转房屋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4、回购房型:满足90㎡左右822套,75㎡左右228套,45㎡左右50套,其余回购房型单体设计需满足安置要求并报审;5、该地块拆迁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6、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地块B绿化带;7、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铜土储字(2009)34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沿狮子山北路不允许建住宅,可安排公共建筑;2、土地受让方应同步配建地块C(防护绿地)和相应路段;3、政府按1800元/平方米回购348套安置房,安置房户型(90㎡-132套;85㎡-90套;75㎡-108套;65㎡-12套;45㎡-6套;),有地下室的按400元/平方米,有阁楼的按800元/平方米回购;4、回购房资金支付方式(回购房基础完工付20%,主体封顶付至50%,交付使用时付至95%,余下5%作为工程质保金转房屋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5、其中商业用房由土地受让方自行销售;6、该地块拆迁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买受人与狮子山区政府签订回购房建设协议书;7、出让金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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