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内容来看,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远少于往年。这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将逐步转向“市场化手段”的一个信号。
仔细研读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不难发现,往年频频出现的“加强房地产调控”改为了“分类调控”,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对待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出现微妙变化。事实上,这种表态并非突然转变,本届政府执政以来召开的各类会议都未提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直至市场出现明显的分化。
2013年,北上广深四大城市平均房价同比涨幅超过20%,70个大中城市平均涨幅不到10%,甚至还有部分城市房价出现下跌情况。这种分化有力证明了投机投资性需求开始逐渐退场。
2013年频频提及的房地产税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等调控“长效机制”,已经在预期上对楼市产生影响,但分化的市场将给调控带来更大难度和不确定性。一方面,以北京为首的特大城市,虽推出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但从市场反馈来看,供应量远远满足不了真实需求。如何将其更好地与土地出让制度、土地供应政策结合,是否向其他城市推广、如何推广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如何具体演绎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另一方面,对于二三四线城市,如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今年的重中之重。市场化改革并非“速效药”,更不是一些地方政府托市、救市的“尚方宝剑”。“分类调控”的理解应该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规模、稳定市场预期,特别是因存量房过高被称作“鬼城”的城市,必须严防其出台“促销”政策。
房地产市场历来对政策高度敏感,除行政调控政策外,哪怕是金融、土地政策略有风吹草动,也会引发震动。因此,房地产市场走向稳定健康必然路途艰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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