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
潜规则大起底
文/记者曾艳珠、陈钰凤
房产是许多家庭最重要的投资。真金白银花出去,当然希望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但事实并非如此,许多人在购房者都有不愉快的经历。部分房地产商或销售人员打的“擦边球”,让人防不胜防。我们盘点了几个擦边球案例,并配以分析和提醒,希望有助市民精明买楼。
销售人员搞错户型 导致业主买错房
东北小伙小侯在佛山创业,去年在三水御江南买了一套折后价约45万元的洋房。去年11月签好合同后,小侯立即把房屋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交了。12月,小侯和朋友到御江南看房,并顺便看了自己未来的婚房,却发现这套房子不是他当初跟销售说的自己想要的房子。
“买房时,我跟销售提了两个要求,一是房子要两个卫生间;二是房子要在靠边的位置。”小侯说,销售员随后指着沙盘表示,10栋2801的户型满足这两个要求。
而如今,楼房盖好后才发现,2801是在中间的,适合他们要求的是2802。随后,他们去找销售人员交涉,对方还是拿激光笔指着2801。小侯告诉记者,销售人员后来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可以赔偿1000元购物卡。但对小侯提出的退房,再买01户型表示不能操作。
记者也联系到御江南相关人员,对方表示事情是销售人员处理的,具体不是很清楚。“退房比较麻烦,契税是跟房号挂钩的,不能改。而且,如果拿到房管部门备案了,房产信息就已经被归档了,开发商没有权利也不能运作退房一事了。”开发商表示。
证件不全也卖房 业主买房难办证
2009年7月,家住三水千叶花园蕙兰苑10栋的何女士,收到一份开发商致《致业主的函》。里面提到,经过某房地产估价公司的评估,该套商品房的销售价为4100元/平方米,按此计算,与当时认购房子的价格相差83314元。开发商愿意承担该差价的50%。而业主则需补交房价款41657元。
这个蹊跷事的主因,是开发商两个股东在打官司,蕙兰苑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其中有一人愿意拿现金,有一人愿意持有房产,所以房产需要评估核算。但问题在于,在购房时,销售人员并未告知部分准业主,蕙兰苑没有预售证。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准业主知道没有预售证,但仍抱着侥幸的心理买了。
记者了解到,此事后经当地政府和法院调解,有了进展。
提醒
核心内容
可录音、录像存证
遇到小侯情况,建议购房者一是多渠道了解房屋信息情况,包括交通、规划、配套等等,最好实地走访。另外,针对开发商的承诺,可以保留宣传单张让销售人员签字、盖章,或者对核心内容录音、录像,维权时可作为证据使用。
证件不全的房子
最好别买
记者了解到,在房地产交易中,最常见的违规案例就是“五证”不全。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最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不齐全,不但办不出产权证,连签订的预售合同都无效。
常见忽悠手段:
最低×××元起
用低到离谱的价格,混淆视听,这可能是最常见的忽悠手法了。×字头,也同样常见于楼盘广告中。
热销×成
在楼盘开盘当日,购房者常常会听到这样的一些火爆字眼:日光盘、热销9成等等。原因在于,开发商在开盘之前进行诚意登记,通过1个月、甚至数个月的蓄客才会统一时间开盘。这就是开发商擅长的饥渴营销。
傍中心
地段论是房地产市场中永恒的定律。因此,但凡购房者,无一例外地会重点考察地段。而楼盘的广告也会拿着地段大做文章。但千万不要被广告所忽悠,一定要亲自踩盘,了解周边情况,不要被“傍中心”的假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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