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电是临时用电,天然气管道没有到户,小区绿化只是几棵小树苗,这样的小区也能交付?网友"muhuanhuan"在滁州在线“网络发言人”平台上说,滁城金色春天小区一期商品房根本不符合交付条件,居然交付。到底该小区符不符合交付条件?
业主质疑:配套设施不到位咋交房
网友"muhuanhuan"在帖子里说,刚刚交付时小区里一片狼藉,电、气全部都没有到位,电是临时用电,5号楼、8号楼的天然气管道及表没有到户,小区里只栽种了几棵小树苗,其他配套设施全部没有,赠送的太阳能热水器也没有安装到位。“小区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他们怎么拿到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网友还说,房子里的墙面也有都是不少补过的洞,用手指一摸就掉,而且有空鼓开裂的。
金色春天楼盘营销部经理张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工程验收,房屋质量肯定没有问题,要不然也不会验收合格。至于小区绿化、配套设施等会逐步完善,“分期交付”,房屋面层出现的空鼓也是个别现象,他们会及时安排工人处理。
部门解释:“综合验收”办法正在细化中
房屋竣工验收到底要符合哪些条件?该小区是否拿到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交房一般须经过三项验收: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目前,滁州市小区交房只能保证前两者:专业验收只对楼宇是否具备水、电等项目进行验收;而竣工验收则是对房屋质量的验收。这两项验收是判定房子有无大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拿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去年10月起,《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开始实施,主要包括水、电、气、绿化、市政、车库、车位配置、前期物业管理等10项检查内容。自此之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可以约定以新建小区经综合查验备案作为交付使用条件。
市房产局表示,该小区的确通过了竣工验收,由于其预售是在去年10月份之前,因此新办法暂不适用于该小区。至于新签订合同的小区如何综合验收,他们正在研究实施细则中。
记者感言:通过了竣工验收,但业主却不买账,这恰恰说明一个问题:一个楼盘要想获得好的收益,就必须要有好的口碑,而好的口碑来自于开发商真正把业主放在心上,奉为上帝,想为业主所想,急为业主所急,交付的房屋既要符合有关规定,又要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像水、电、气、绿化、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是一个小区的“标配”,这些“标配”的设施都不完备,业主怎能满意?
与此同时,本网也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实施细则,最大限度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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