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20日电(记者马姝瑞)凭借几十本假房产证,骗走银行贷款上千万元。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假房产证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中,第一被告人以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明山于2005年9月至2007年5月成立合肥景巢商贸有限公司、合肥祥存商贸有限公司、安徽奥朗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人朱月斌于 2006年9月成立合肥热浪商贸有限公司,上述四家公司均由王明山实际控制。此后,王明山、朱月斌以其所控制的公司名义开立账户并办理全额保证金承兑汇票业务,随后向银行提出房产抵押贷款需求。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间,两名被告人先后伪造了合肥市几十套房屋的“产权证”,骗取银行贷款1002 万元。
日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中,第一被告人王明山1人注册3家公司行骗,犯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42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犯贷款诈骗罪,分别被判1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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