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11月24日讯 日前,合肥市建委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市在建工地发布冬季施工通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 ℃,应采取冬季施工措施,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或天气情况恶劣应停止一切作业。
据悉,在冬季施工时,建筑单位应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做好临时设施、供水管道的保温、维护工作,确保冬季施工正常进行。(记者: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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