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文,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实现并轨运行。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需整合用于公租房以及2014年以前的在建廉租房。通知要求,廉租房并入公租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从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资金等,均整合用于公租房。 原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为避免政府重复投资和补贴,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一律采取租金减免方式予以保障,不再发放租赁补贴。去年,我省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7.03万套,基本建成22.29万套,分配入住15.12万套。省财政厅昨日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落实,将尽快出台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