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7日专电(记者方益波)为解决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群众住房困难,杭州市房管局27日宣布,将于12月1日起受理“经济租赁住房”试点申请,这标志着该市酝酿已久的“经济租赁住房”制度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据杭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经济租赁住房是“杭州模式”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夹心层”群众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市房管局根据《杭州市保障性住房三年建设计划》,今年已先后出台了《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试行)》。田园地块经济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工。据悉,本次经济租赁住房试点共筹集房源52套,分布于三墩“都市水乡”等地,所有试点房源均已进行装修。
根据规定,试点受理对象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但暂无力购买的群体。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且在197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2)已婚(不含离异、丧偶)且为无房户;(3)2008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4462.4元);(4)申请家庭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经过公示、审核,市房改办将于12月18日通过电脑摇号选出与试点房源数量相同的申请家庭,参加公开选房。到今年年底前,参加试点的承租家庭有望签订租赁合同,搬入新房。
杭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方针,以实现“两个房等人”为目标,以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为重点,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让杭州老百姓人人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