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猫腻,让购房者防不慎防,虚假宣传、“缺斤少两”,概念偷梁换柱等手段让人难以察觉,这些手段其实也并算不上太高明,只要购房者多留个心眼,货比三家,基本就能够预防掉入开发商的陷阱。下面,小编就教您五招来识破这些猫腻。
验明“五证一照”
少数购房者入住后,出售时却发现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证件不全,没人敢买。因此,购房前必须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照”: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五证”中最后颁发,确定开发商所售房屋是否合法。交房时,还要注意开发商是否提供“两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实地核实楼盘 紧防虚假宣传
部分开发商在广告中发布虚假信息,市民买房后发现广告中宣称的很多配套设施如花园、会所等根本不存在。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最好到楼盘实地看看,除价格、面积、户型、周边环境和小区配套设施及售后服务外,对房屋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绿化、保安、保洁等都要详细咨询,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经销商承诺。
慎交购房定金 提防“霸王条款”
签订认购协议或交纳所谓排号费、预购订金等,均不是购房必备条件。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形式费用。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要注意认购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条款,以免上当受骗。签认购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问清该房产有无抵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消费者认为合同条款含义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认为条款不完善,应坚持要求对有关内容细化、改进,防止开发商签订“霸王合同”。为了达成交易而迁就某些合同条款会导致维权困难,即使引起诉讼案件,一般也较难胜诉。签合同时应注意:面积的确定与差异的处理;付款方式的选择;合同纠纷的处理;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等。
预防“缺斤少两” 面积以实测为准
少数开发商实际住房面积“缺斤短两”。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房产实际面积和合同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据实结算,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并约定退款及付息。
附加条款需慎签
在买卖过程中,交易双方为了达成协议在合同中约定了许多附加条款,比如说约定了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或者约定了如果一定期限内房价降下来卖方补偿给买方降价的损失。这相当于附条件的期房合约。这些条款的约定因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是有效的,但这些特殊约定使原有格式合同,更加复杂化非一般买房人能够辩析清楚,所以在新房政策形势下要签订有附加内容的合同,一定要慎之又慎,必要时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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