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酝酿增加土地增值税的消息不胫而走。
该消息的背景是,11月初,国土资源部组织了北京、上海等1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调研和土地市场运行座谈会,以形成新的土地调研政策。
此后,本报记者询问国土部相关官员,该官员表示,还没有听说相关消息。业界对此反应平淡。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表示,如果严格征收,将减少开发商的所得,对调控房价、抑制炒地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比2007年下达《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时引起的市场波动,传闻所带来的市场影响并不大,亦凸显了两年多以来土地增值税尴尬运行状况。
据了解,土地增值税是1993年时推出的,旨在调控当时热炒地皮的一纸措施,1997年后房地产进入低谷后,这一税种几乎渐渐被人忘记,甚至一度有人提议要将之取消。但2004-2006年中国房地产再次升温,有关部门祭起了这一法宝。这个税种实质上和企业所得税相似,都是就增值部分征收的税。差异是土地增值税税率分四档,而不像企业所得税率是固定的,并且增值率越高,土增税税率也随之越高,最高达到60%。税务专家深圳市智慧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峻曾撰文表示,这一税种如当真加强清算并且溯及以往的话,则很多开发商都会纷纷倒下,因为土增税拨备明显不足,手头的现金流储备也不足。
目前房地产成本构成中,排第一位的是建安成本,排第二位是地价(拿地早的排外),排第三位是税收成本了。如与销售额挂钩,在预征阶段,各项税负合计已达到销售额的8%-12%,如果项目结束进行清算,则普遍高达15%以上,一线城市会达到25%以上。2008年年报显示,去年年底万科预缴土地增值税1.63亿元,同时万科基于清算口径累计补充计提了土地增值税准备金36.17亿元,并对补充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对所得税的影响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深振业应付税款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金额为25.48万元,沙河股份应付税款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为2131.15万元。
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也采取了很多规避措施。2007年,全国土地增值税税收总额为403亿元,2008年为537亿元。而这两年全国商品房的销售收入分别是2.9万亿元和2.4万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张培森表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远没有达到应收的比例,“如果严格征收,至少有几千亿元”。
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与其营业收入形成巨大反差的原因就在于,目前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方式,先是预缴,最后清算。由于税务部门很难计算房地产的真实成本,所以企业在规避土地增值税上有很多办法。
做高成本和贷款利息是通常的做法,在计算土地增值超额部分是要扣除掉利息成本。还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利用种种手段钻《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空子,迟迟不进行决算,或留下一两套尾房,致使整个项目不能决算,逃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2008年底,一些地方政府在去年底出台救市政策时,对土地增值税政策有所减免。例如,兰州曾明确提出金融危机期间,暂缓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甚至是表现出过热的状态,加收土地增值税的传闻再起。2009年5月,国税总局5月2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随后,有8家大型房地产企业正在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稽查。8家房企分别包括:万科、金地集团、保利地产、大连万达、SOHO中国、北辰实业、华远集团以及绿城房地产。据悉,这次全国范围内的税务检查活动开始于2009年6月初,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开展第二批36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自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企业占到了此次税收检查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以行业看比重最大。在华远集团任志强看来,此番税务总局对地产企业的检查,“大约一是看是否偷税漏税,以弥补财政收入的下降损失;二是看看税收在房价中的比例”。稽查被视为常规检查,对企业并无实质性的影响。
邹晓云认为,从目前土地政策的调控方向来看,打击囤地的基调并没有变。但是地方政府从招商引资的角度考虑,执行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意愿不够强烈。邹晓云认为应该主要从控制拿地规模,减少单块地出让面积,来实现对土地政策的调控。此外,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开发过程的监管,严格验收。
广发证券分析师沈爱卿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政策本身的影响很大,但全面执行的可能性不大。
(作者:荆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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