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度合肥市社保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已经确定,该局决定自4月8日至6月20日开展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稽核工作,涉及合肥全市2.4万家参保单位。
今年社保稽核在区里办,方便了
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包括农民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方便参保单位,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分别在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设立窗口,就近受理属地的参保单位申报资料办理稽核。窗口工作时间为朝九晚五,在窗口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方便单位申报。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
瞒报社保缴费基数,将会被罚
合肥市人社局提醒参保单位应如实填报《201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纸质花名册由本人签名,在单位显著处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并备查。《申报汇总表》经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工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经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可自主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应如实申报缴纳社保费,不得少报、漏报、瞒报。对未按规定瞒报的,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今年下半年,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统计局、总工会联合检查组将上门进行实地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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