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倪发科: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土地物权,省政府决定,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到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以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深入调研,科学决策。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开展了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问卷调查,省国土资源厅还专门召开了座谈会。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基本摸清了各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情况,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明确了目标任务,统一了有关政策。 二是全面动员,精心部署。经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近万人参加收听收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 三是明确任务,分步推进。根据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确定了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三个阶段目标:即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成果,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以户为单位,201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省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2010年年底前完成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我省规定,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按标准收取土地登记费、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收取5元钱的工本费外,其他工作经费均由同级财政落实。同时要求各地,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增加农民、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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