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巢湖生态区内严控房产开发项目、开发园区新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合肥市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多项规定今起陆续实施。
环巢湖生态示范区与旅游开发,是近年来合肥市大湖名城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自然也吸引了众多投资商的目光,如中坤曾有意进入姥山岛开发旅游资源等。不过,在环巢湖开发过程中,对生态区的保护是重中之重。根据《意见》,合肥市将严控在生态保护区内进行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确需建设的,必须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和规划委员会批准。同时,《意见》明确限制环巢湖乡镇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项目建设,支持合肥市巢湖流域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新《意见》还在土地出让方面明确了很多禁区。如严禁土地出让与BT、BOT等建设项目捆绑,从严控制商住用地出让与工业、文化、旅游、商贸市场等项目捆绑等。
此外《意见》还明确,未来合肥各县(市)限定商品住宅用地宗地规模超过105亩的,应纳入市级储备,在合肥市级土地交易平台公告出让,并接受市级监管;开发园区工业项目用地方面,亩均固定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或亩均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
土地使用税的收取上,《意见》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一环以内20元/m2·年,一环以外二环以内15元/m2·年,二环以外10元/m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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