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面临诸多障碍

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繁杂

我国目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范除了物权法之外,房屋登记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森林法授予林业部门登记林权,草原法授予农业部门登记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另外,农村承包土地、养殖用地、海域滩涂等不动产的登记也都有相关法律以及部门规章予以规定。

物权法第10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法律与行政法规,甚至是地方性法规都没有对物权法的规定予以细化落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现。法律依据不统一,造成登记效力不一,极容易出现登记重叠、遗漏甚至矛盾的现象,既损害了登记公信力又影响个人的切身利益。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国土部、住建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不过,即便是这样,也可能面临与现有上位法产生冲突的尴尬局面。解决方法应是由法律原有制定机关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中有关土地、房屋、林权、草原登记的规定进行梳理并做相应修改,向统一法律依据的方向迈进,最终与拟出台的条例形成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体系。

分散登记机构庞大交错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采取的是分散登记模式,土地、房屋、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不同的不动产物权享有登记管理权,即管理有关不动产的部门负责相关不动产的登记事务。这种“多头管理、多龙治水”不仅为不动产流转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而且把登记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行政管理职权,这本身就忽视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示功能,不便于交易当事人及利益相关人查询,影响了社会功能的发挥。

2013年11月的国务院常务会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但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这表明决策者已经明确将登记职责从行政管理中分离出来,试图将登记作为一种物权公示方法,但是具体的登记机构如何设置还有待具体规定出台。在接下来机构变革与重组中势必遭遇部门利益分割问题的挑战,这就要求涉及改革的部门站在社会发展的高度,用高屋建瓴的开阔胸襟正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统一。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应遵循属地原则,取消分级登记制度,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就我国国情看,在国土资源部门下设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土地为基础登记较为妥当。原则上应以建立县级登记机构为主,跨县域的不动产由上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地设立不动产派出机构。也就是说,登记机构没有行政职权,只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

信息系统建设面临考验

在分散登记模式下,各登记部门已经形成了大量的登记资料和数据,而且这些资料大多集中在县市级登记部门。一些地方还没有完成数据的电子化,保留的仍然是纸质资料。一些完成了数据电子化的地方,登记内容上也可能存在偏差,包括数据录入不全、数据录入存在差异性等问题。如房屋登记,土地部门登记的是房屋的占地面积,而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是建筑面积,这两个数据就可能不一致。再如,2012年6月底全国多个副省级以上的城市完成了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但媒体披露部分城市存在数据录入不足及准确率低等问题,加之各登记部门信息系统不同、数据参数格式各异,如何把这些已有资料集中在一个系统上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的难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恐怕只有在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成立后,从以往登记部门中抽调人员共同完成对录入数据的梳理工作。

健全配套制度

打破“信息孤岛”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想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基础性的身份认证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目前,公民个人不动产的登记基本上是以身份证号作为区分的。如果不能保证每个人只对应一个身份证号就难免会出现像陕西“房姐”这样的人通过办理多个系统承认的、“合法”的户口,然后将房产分放在不同户口下,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其毫无影响,损害登记的真实性。同样,只有全社会统一的信用登记可以联网查询,不动产统一登记才不会流于形式。

除了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真实、及时外,登记系统还需要和公安、民政、税务、银行等系统连接起来,打破“信息孤岛”,在地方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发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更广泛作用。

此外,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后,公民的所有不动产信息将一并掌握在政府机构的手中,这个机构能否保护好公民的隐私也为一些人所担忧。这就要求有相应的保密制度来约束参与不动产登记的政府工作人员。

尽管要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还面临诸多障碍,但我们也应尽快找到应对之策,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

 
家园快报 楼市行情 政策关注 购房理财
.
2020年安徽省房地产高品质发展论坛 暨三棵树
2020第七届中国·安徽建筑行业供需对接交流
中环控股“登陆”香港主板 股价气势如虹涨逾
合肥出台新办法规范物业收费
安徽明年计划改造1000个老旧小区
首届安徽省房地产行业毅行比赛圆满结束
首届安徽省房地产行业室内篮球赛圆满落幕
首届安徽省房地产行业羽毛球赛圆满落幕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联合克而瑞权威发布安徽省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十周年盛
房企近4年最严峻的生存大考:融资额创新低
土地市场陷“保钱袋”与“防库存”两难
“房闹”考验开发商、业主契约精神
楼市一夜入秋二线城市打折促销增多:合肥楼
当巨头只求活下去 悲观情绪浸染地产业
合肥装修备案调整!物价局曝光最新定价方式
40年见证 合肥市城乡居民住房变化
6月70城房价总体平稳 央地联动楼市调控持续
合肥:“组合拳”整治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安徽:前4月商品房销售和新开工面积增速“
房地产税试点加快,专家建议深圳杭州海南先
合肥回应购房“刚需35岁限制”:必要时进一步
官方发布!合肥新建商品房摇号细则出台!
合肥楼市新政落地——二手房限购区域确定、
4月15日正式实施!合肥商品房交付全面推行“
农业农村部:严禁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
深圳:离婚房产给无资格一方,3年内不能买房
因城施策,杭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城市群内落户资格互认来了!这两个城市先下
合肥非住宅改租赁新规 9月起实施 可改民用水
如何判断购房的最佳时机
买房什么时机最合适? 开盘当天往往最优惠
买家办房贷遭遇霸王条款 提前还贷要付3%违约
购房指南之冬季买房:冬季购房的七大好处
80后年轻人月光族应该如何置业买房
购房贷款提前还清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二手房装修的十大技巧 打造省钱温馨好家居
年底提前还贷要灵活掌握 享受七折利率别太急
买房前后多担忧 购房小贴士教您如何避免吃亏
降息后1月份房贷不降反升 可向银行索取月供
↑ 图片新闻
↑ 热点新闻
·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问题突出 住建部要求:
·正在建设的合肥五大重点片区 每一片都值得期
·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5城政府负责人
·住建部: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 着力解决新市民
·报告称房地产行业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过渡
·调控风暴不停 中国炒房客迎来四大“坏消息”
·合肥市今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 供应量不得低于
·楼市去化艰难 南昌市政府出手“自救”
·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监管风暴扩至“新一线
·主管部门督导沪深楼市,“房住不炒”定位进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