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景佳苑9#楼的64户业主,为讨要“阳光权”将合肥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而华运房地产公司作为第三人也参加了诉讼。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授权下,依法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并取得进展。
64户业主在诉讼中称,双景佳苑9#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下称“副本”)是2006年5月16日由合肥市规划局核发的,而第三人华运房地产公司所建的华府竹丝苑(二期)33#、35#两栋楼的“副本”,是去年1月26日由市规划局批准核发的。
华运房地产公司在申领33#、35#两栋楼的“副本”时,64户业主已购买了双景佳苑9#楼的房屋。根据合肥市城市规划的相关规定,规划局在审查华运房地产公司关于33#、35#两栋楼的申请时,应当依法要求华运房地产公司提交对受遮挡的9#楼的日照分析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确定33#、35#两栋楼与9#楼之间的建筑间距。
而合肥市规划局在向华运房地产公司核发华府竹丝苑(二期)33#、35#两栋楼“副本”的过程中,存在违法之处,侵害了64户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华府竹丝苑(二期)33#、35#两栋18层高的商住楼与64户业主所购买的双景佳苑9#楼的距离非常近,严重影响9#楼的正常日照、通风和采光。
对此,法院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令人欣慰的是,通过反复的引导劝说,为当事人搭建解决问题的平台,目前当事人已就赔偿方案基本达成共识,使本案有望得以协调解决。
陆翠玲 王鹏 见习记者 张玉学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陆翠玲 王鹏 张玉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