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根据相关规定,已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保障范围的在保家庭,均需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年度审核手续。年度审核采取集中审核方式,今年审核的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
审核期间,保障家庭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年度审核申报表等,签订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并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等规定的材料申请年审。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