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打拼,小家庭有房有车有存款,不料妻子与他人多次在宾馆开房,合肥男子离婚获精神抚慰金。
陈辉和妻子柳某2005 年经人介绍结婚,有一个女儿。陈辉常年在外打工,收入的绝大部分都寄回家里。几年下来,小家庭不仅有房有车,还有不少存款。去年10 月初,陈辉由于身体不适,请假回家休息。但回家后,陈辉意外发现,妻子的行动有些反常。他还发现,妻子经常背着自己与别的男子在宾馆开房。想到自己为了家庭,外出打工赚钱养家,而妻子却在家与他人私会。无法忍受妻子背叛的陈辉,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巢湖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赔偿自己精神损害金5 万元。
庭审中,柳某表示,丈夫说的不是事实,自己并未与异性经常在宾馆开房,该异性是一些连锁酒店的会员,自己借用其身份证为朋友在宾馆开房,只是为了便宜一些住宿费而已。
然而,法院查明,根据公安系统的宾馆住宿记录,柳某与同一婚外异性的身份信息,经常同时登记在某宾馆同一间房,足以证明其过错行为。
经审理法院认为,陈辉与妻子柳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双方有较深的感情基础,但在陈辉外出工作后,柳某与他人经常外出开房,保持不正当的关系,致使其夫妻感情破裂,陈辉要求离婚,依法予以准许。鉴于现实,将其女儿判给了陈辉,并要求柳某每月付抚养费500 元。同时,法院还认为,在这场离婚案件中,柳某确实存在过错,判决她支付丈夫精神抚慰金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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