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回被拖欠物业费,近日,合肥金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庐阳佳苑23位业主告上了法庭,尽管最后以和解告终,但无论是“东家”,还是“管家”,都有“话”要说。
业主:拒交有理
“我们这叫‘被和解’。”冯女士是庐阳佳苑二期的住户,在物业公司起诉之列,按达成的协议,她将按“八折”交纳被拖欠的物业费。但至今,她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有理”:物业是违反《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在先,管理不到位、不作为,凭什么让业主掏钱。
最为冯女士诟病的是小区绿化。昨天下午,她带着记者楼前楼后看了个遍,不少绿化带已经看不到绿了,露出了黄土,长满了荒草,冯女士气愤地说:“这哪叫绿化啊,简直就是乱坟岗,物业根本不管不问。”
车辆乱停放也是业主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一位王姓业主说,小区道路狭窄,经常有车乱停,占了公共绿地、人行道,甚至地下车库出入口,造成出入困难,但物业却熟视无睹。“说好封闭式管理,但北门却24小时敞开着,连个门卫也没有。”一位业主忿忿不平地说。
既然“有理”,为何要和解呢?一位业主代表道出了苦衷:一是业主势单力薄,没有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打官司上;二是举证困难,相关的公证费、律师费也是一笔较大的开销。
物业:代人受过
成了业主的矛头所指,“管家”怎么说呢?金田物业一位姓李的负责人也有一肚“苦水”。在她看来,小区出现的问题,不是物业的错,很多时候他们是在“代人受过”,但在业主那里根本解释不通。她说,小区绿化建成后,开发商一直未移交给物业,虽然还在质保期内,但负责养护的厂家却撒手不管了,他们与开发商交涉,但都没有结果。对于乱停车,物业不是不管,而是没法管,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了,其实也有地下车库,但不少业主不愿停到地下车库,路面只有那么大点地方,170多辆车挤在一起,不堵才怪呢?
谈到起诉业主的事,李表示,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服务性质的企业,也需要生存,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对其他业主也是一种宣导。据了解,金田物业的服务合同将在明年3月到期,能否继续留下来,李心里很没底。
律师:难有胜算
采访中,一些当事业主提出,如果真的将官司进行到底,有胜诉的把握吗?
对此,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苏义飞律师表示,业主拒交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从一些此类的判例也可以看出来,几乎全部是业主败诉。究其原因,首先,业主与物业公司签有合同,必须按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其次,业主作为当事方,彼此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因而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能成为反对物业公司的有效证据,必须由第三方来举证;另外,物业服务合格与否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因而也难以证明物业方就是违约了。
苏义飞建议,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辞退当前物业,只要半数以上同意撤换,就可以招聘新的物业公司。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不少业主已要求业委会尽快召开业主大会,以决定金田物业的去留。
·张茜 方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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