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起,合肥市将全面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
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日前表示,2010年将在全市推广“名校办分校”模式,并全面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据介绍,按照省教育厅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在校生总数5%的规定,今后各校虽仍可招收跨学区学生,但均不得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任何名义变相收取非学区内学生的择校费。合肥市将通过“经济杠杆”的调控,刹住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高烧不退的“择校热”。
此外,明年合肥市的优质学校将先后输送一批骨干教师到对口的薄弱学校进行“帮扶”,担任薄弱学校的领导干部。在进行各项考核时,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将进行“捆绑制”考核。同时,明年合肥市拟推进多所学校建设力度,方便更多的孩子就近入学。具体建设情况为:瑶海区计划加快胜利中学、和平中学以及漕冲复建点学校的建设;庐阳区森林公园附近的湖景小学将由育新小学主办并投入使用;中铁国际城配套建设的42中及六安路小学分校也将进入前期筹备;包河区计划撤并12所位置较偏、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的中小学;新站区将重点推进栈塘小学和星海小学两所新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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