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要安装太阳能;采用集中空调系统,要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新建居住建筑废水将“循环使用”。合肥正酝酿出台相关建筑节能新规,并自即日起至28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合肥市法制办介绍,相关法规目前已在法制办官方网站公布,若市民有何建议,可拨打3538475,或邮寄至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1区B座2409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
正在征求意见的该草案规定,今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将优先选用建筑节能推广目录中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进行建筑节能专题论证。规划部门在进行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产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按国家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销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隔热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另外,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确保房屋结构和防火安全,不降低建筑的抗震和使用功能。
此外,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有稳定热水需求,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安装空调废热回收装置。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草案同时强调,今后,合肥市将“鼓励新建居住建筑配置水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系统”。(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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