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详解房产新政
近日,国务院出台有关“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的规定,终于让争论了很长一段时间有关房地产优惠政策的问题尘埃落定,但另一方面也引发了年末的购房热,不少二手房主急着脱手,希望在最后的时间得到最大的收益,但一些事项是购房者和售房者都需要特别注意的,比如个人住房的计算时间、公积金贷款需注意的问题等,把握住政策才不会因错失优惠而扼腕叹息。
“购房时间”以何为准?
市民徐先生这两天很着急,自己的一套房子2007年8月交纳了契税,可到2007年12月30日才办理房产证,现在距离“末班车”时间只剩下半个月,按照新的规定,明年徐先生的房子将在缴纳个人营业税的范围内。“没想到政策变化得这么快,本来等着明年满两年后再出手的,现在看来这个钱是省不掉了。”徐先生很沮丧。
惠政到底以什么时间段为准?记者咨询了合肥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解释是,二手房交易时可以以卖房者购买房屋所办房产证时间或契税完税时间为准,哪个早以哪个算。“有时候契税完税时间和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会相差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这时申报营业税就可以以其中那个较早的时间为依据计算。”
随后,记者查阅了2005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这样算下来,徐先生的房子如果在今年交易,还是可以搭上税政末班车。
公积金买房来得及
市民关心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的贷款新政,现在还能享受么?对此,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还来得及,因为公积金贷款以申请日为准。”据了解,利用公积金买房将首先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然后交银行确认,只要在12月31日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就按31日前的政策审核办理。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新的政策还未下达之前,所有优惠政策都按2009年2月下达的执行。这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下限调至30%,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之前的15万元调整为25万元。
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还提醒二手房的贷款者,二手房贷款人所购普通自住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并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