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终于出来了,我的房子符合差额征收条件,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昨天,在省城蒙城路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
细则明确差额征税
昨天上午,财政部对外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辉达房产有关人士表示,这就意味着,房主只要转让的是不足五年的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将差额征收营业税,而并非是之前传言的全额征收。
差额征税减轻负担
12月9日,国务院对外发布“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今天细则的出台,将对市场起到稳定作用。 ”省城多家二手房公司人士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假如张先生2006年以3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子,今年计划以53万元对外出售。依据细则,可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即(530000-360000)×5.5%=9350元;而如果是按照全额征收的话,则要缴纳营业税29150元。 “两者相差19800元。 ”该人士说。
新政对房产影响有限
今天距离营业税优惠闸门关闭仅一周时间了,昨天下午,记者走访发现,省城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的门店里,冷冷清清。在位于省城双岗的一家中介公司,几个工作人员正在悠闲地喝茶聊天,偌大的服务大厅里,仅仅有两个客人在咨询。
“我们这边人少,并不表示现在卖二手房的人不多。 ”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都在房管局呢,我们也有很多同事在那边‘现场办公’。 ”针对刚刚出台的二手房营业税细则,该人士表示,差额征收营业税在实际成交过程中,交易成本的增加十分有限,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将有限。(李世兵、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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