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今年10月朱女士买了套二手房,所有手续办完了,唯独少了个土地证。没有土地证,朱女士不愿交剩余的房款,卖主也不交钥匙。本想在新年前欢欢喜喜搬进属于自己的房子,不料却陷入尴尬的两难境地。这房款是交还是不交?朱女士犯难了。
二手房没有土地证
今年9月,朱女士看中了位于大通路的大通小区一套面积为68平方米的二手房。
今年10月13日朱女士与卖方在合肥新正奇房产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子总价为35.8万元,朱女士先付给了卖方4.8万元。“当时我问有没有土地证,卖方说,土地证很好办的,三四十元就可以办好。中介公司也说,这个小区买卖了很多房子了,没事的。”朱女士想想大不了自己去办,便打消了疑虑。20多天后,房产证办好了,房子也过户了,朱女士还向银行申请了21万元的贷款。于是朱女士去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瑶海分局询问土地证的事情。“大通小区200多户居民都没有土地证。”市国土资源局瑶海分局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朱女士吃惊不已。由于卖方无法提供土地证,朱女士不愿交付剩余的31万房款,卖方也不肯将房屋的钥匙交给朱女士。朱女士一家名义上有自己的房子,却无法入住。
小区属于违规开发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大通小区,询问了多位市民,他们都表示小区一直都没有土地证,也曾经向上面反映过,最后都不了了之。
随后记者来到市国土资源局瑶海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办理土地证需要将开发商手中的大土地证进行“分割”后,再办理个人土地证。而大通小区是1996年由当时的安徽机械施工公司和新鑫房地产公司建设的,当时小区土地用途是工业用地。新鑫房地产公司在不具备土地证和预售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发,所以大通小区一直没有土地证。如要办理土地证,需要补办出让手续。瑶海分局曾在2005年和2006年多次致函两家单位,但一直没有结果。“土地证由开发商自愿登记办理,国土资源部门只有督促权,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记者从该分局获悉,安徽机械施工公司已经破产改制,新鑫房地产公司也已经注销登记。至于没有土地证,对房屋有何影响,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没有土地证会影响房屋买卖和拆迁补助,至于将来政策怎么变化,就不好说了。”
付清剩余的房款,买下这套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朱女士一家不安心。退掉房子,卖方又联系不上。“现在房屋过户了,每月1500元的房贷已经开始交了,却不能住进自己的房子。”盼望在新年住进新房的朱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 周洪 实习生 白云磊 曹伟伟)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周洪 白云磊 曹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