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张兰任自灵)超载,又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结果,车身朝右侧翻,混杂着石子的滚烫沥青从车厢倾出,将一路人活埋。昨天上午,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今年7月12日上午11时50分许,余长贵驾驶一辆蓝色农用车运送满满一车用滚烫沥青搅拌好的石子,前往玉兰大道铺路。行驶到包河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叉口附近时,他突然看到路上有位行人,急忙刹车猛打方向盘。货车瞬间将这位行人撞倒在地后侧翻,十几吨滚烫的沥青倾泻而出将行人掩埋。该行人身亡。
死者身上找不到任何证件,有关部门无法确认他的身份,在多方查找死者家属未果的情况下,只得将死者作无名尸处理。
包河区检察院建议包河区民政局以社会救助主管部门的身份代行死者家属的诉讼权利,向余长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补偿将来可能现身的死者家属的损失。之后,包河区民政局遂以原告的身份向包河区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肇事者索赔。
庭审中,民政部门代为进行索赔近26万元。庭上指控,余长贵驾驶的农用车事发时超载变形,且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农用车朝右侧翻,沥青活埋行人。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余长贵负全部责任。该案当庭并未宣判。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