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前公布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提出,今后保障房的申请除了北京市户籍家庭之外,有望扩至在京稳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虽然具体申请条件还在研究讨论中,但消息一出,就引发热议。
实际上,城市保障房涵盖外来人口的政策,北京并不是第一个,此前已有多个省份出台过相关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也提出过明确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和户籍人口一起共同建设了城市,促进了城市发展,但由于很多地方将保障房、教育等与户籍挂钩,导致这些作出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难以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将保障房扩至非当地户籍人口,无疑是社会本意的正常回归,其好处显而易见。其一,体现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初衷;其二,改善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结构,有利于遏制房价和房租的无序过快上涨;其三,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将保障房建设这一“民心工程”真正办好;其四,可以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到温暖、归属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其五,与居住证制度衔接,也有利于户籍改革的推进。
审计署此前的公告显示,多个地区存在保障房空置情况,多个省份的保障房有的钥匙交不出,有的空置量较大。在房价依旧处于高位的当下,一边是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房兴叹”,对“住有所居”有迫切需求,一边却是保障房空置率高企,房源存量不断增加。因此,保障房建设千万不能完成建设数量任务就以为万事大吉,必须切实把保障房分配好、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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