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国土局发布今年第一号土地出让公告,称将于近日挂牌出让两宗、超过212亩的土地。与此前公告相比,从今年起,省城发布的所有土地出让公告中,都将显示土地的开工、竣工及违约责任的详细说明。对此,专家认为,此举可防囤积土地的投机行为,有利于抑制当前的高房价。 这两宗土地的面积均超百亩,其中,BHC-07-1地块,位于滨湖新区西藏路与武汉路交口西北角,土地面积100亩,其中居住用地87.5亩,规划用途为居住、办公;W1001地块,位于黄山路与怀宁路交口,面积为112.18亩,分为A、B、C三宗小地块。其中A、B地块为商业金融用地,C地块用于居住用途。参考地价为A、B地块140万元/亩、C地块42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4000万元。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公告还特别标注了两宗土地的开工、竣工时间表。如BHC-07-1地块,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日的30日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每延迟一日,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开工达六个月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未按期竣工的,收回未开工部分土地使用权,已开工未竣工部分,每延迟一日,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合肥市土地交易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晒”明细将成硬性规定。此举,一是方便竞拍人了解详情。因为,合肥土地已吸引越来越多外地开发商关注,标清明细,才能方便开发商“掂量”自身实力后再作决定,也算是将服务做透;另外,此举是将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各界监督土地的使用,自然也就有利于防止囤积土地的投机行为,对抑制高房价将有间接作用。(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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