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市民连某去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最近他才仔细看了看购房合同,惊奇地发现自己原本购买的是销售人员口中一再强调的商品房,如今在房本上却变成了“酒店式公寓”。
连某告诉记者,他和妻子从来没有买过房子,他们存了好多年的钱就想购买一套普通的商品房自己住。去年他们看到一家开发商打出的房地产广告,觉得该房的地段等符合自己的要求,因此到销售处咨询。为连某介绍房子情况的销售员一再强调房子是商品房,而且现在销售量很高,“再不买就没有好房源啦!”连某夫妻最终决定购买了该房,但是事后他们才发现购房合同上商品房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今年他们拿到了该房的房产证,然而上面却写着酒店式公寓。连某称,酒店式公寓和普通住宅有很大区别,但在购房前销售员却没有和他们说明。因此连某觉得自己上当了,“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是否算欺诈?”
解释:买房子可是件大事儿,作为消费者,选房时就应该弄清楚或者主动问清房子到底是普通的商品住宅房还是商业型公寓,不能只听销售员的推销说法,在没有搞清楚房屋性质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购买。开发商如果有意向消费者隐瞒房屋性质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法: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有意隐瞒或者误导消费者,导致和消费者发生房屋性质方面的纠纷,开发商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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