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率先规范学前教育收费
违反条例将给予处分和罚款
1月12日,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学前教育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全面禁止幼儿园“贵族化”。
近年来,合肥市幼儿园的收费逐年攀升,很多幼儿园一学期收费5000元以上,与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省一类公办幼儿园每学期收费不超过2000元、市一类公办幼儿园每学期收费不超过1800元、普通公办幼儿园每学期收费不超过1400元收费标准大相径庭。该市出台的《学前教育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学龄前儿童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不得用收费兴趣班、实验班等活动代替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对违反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行政处分,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规定,各县、区每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应当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学前教育机构,保证公办幼儿园经费的足额投入。(记者刘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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