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22岁的陈某通过QQ和年仅19岁的在校女生张某聊天,在得知张某最近心情不好时,陈某便热情邀请张某出来散心。涉世不深的张某认为陈某是其QQ好友,且两人在网上已熟识半年,彼此有所了解。因此,她未加防备,于当晚19时左右,独自乘车到长丰县岗集镇陈某家。张某原以为陈某这个QQ好友,会陪她说说话,安慰安慰自己,没想到这一来便是羊入虎口。
在陈某家的二楼,才坐下来不到十分钟的张某便遭到了陈某的非礼。由于遭到了张某的强烈反抗,再加上其苦苦哀求,陈某最终没有“得手”。当失魂落魄的张某从陈某家逃出后,被周围群众发现并报警,陈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
1.QQ、微信、陌陌等社交类软件具有十分强大的信息搜索能力,不法分子可以通过“个人动态”、“朋友圈”、“头像、照片”等内容十分轻易地获取目标人身份信息和实时信息。如,目标人的相貌、年龄、身份、职业等等,甚至可以查询到目标人近期思想动态和情绪信息,从而为不法分子筛选作案对象、制定作案手段提供了便利。所以在使用这些软件时,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对于网友的“求见面”,即便是在网上聊天中自认为很熟识的人,也不能轻易答应,更不能在陌生的环境下只身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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