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百姓基本生活需求,解决好住房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国完成棚户区改造1260万户。然而,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镇各类棚户区和危旧住房及非成套住房还有4200万户,涉及居民约1亿人。这些房屋建设密度大、人均面积小、结构简陋,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活必备设施严重缺乏,抗震、消防、防涝等均未达标,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棚户区改造是保障人民基本居住权利的客观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亿万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改善民生的硬任务”。把实现人民幸福安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棚户区改造帮助广大低收入百姓生活得更加舒心、安心、自信,是当前全社会为之奋斗的一项民心工程。
民心工程 百姓心声
国家开发银行自2005年向辽宁省发放首笔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以来,始终坚持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锋先导先进性作用,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这一民生事业发展。多年来大量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棚户区改造不是简单的城市建设,而是解决棚户区居民所思、所想、所盼,是让居民享实惠、社会得发展的民心工程。
让居民住得舒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最直观改变。我国最初形成的棚户区中,大多数居住的是产业工人,他们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然而随着资源枯竭和体制转型,大量职工下岗失业,住房条件数十年没有改变。比如,辽宁省棚户区改造之前,有的地方无自来水,居民竟常年饮用工业原水,平均每10户家庭中只有1.34人在岗,有1万元支付能力的仅占全部拆迁户的12%,超过65%以上的家庭根本不具备支付能力。在国开行倡导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开发性金融支持”的运作模式下,全国许多新的安置小区与社区医院、学校、道路、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使数以千万计的贫困居民从低矮、破败的棚户房迁出,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生活得更加舒适称心。
让居民住得安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社会效益。从“忧居”到“安居”、从“安居”到“乐业”,统筹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拆迁安置和就业问题,可以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使他们真正过上安定、安心的生活。通过制定普惠式培训方案,帮助失业人员增强“再就业机能”;通过扶持无围墙企业、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与服务业,建立工业园区和大型创业市场等,使棚户区改造与促进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相结合,形成改造与安居的良性互动,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让居民树立信心,是棚户区改造带来的精神效益。从拥挤、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到宽敞、设备完善的高楼,棚户区改造改变了群众的精神风貌,也增强了他们对家庭、社会的责任感和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对他们来说,棚户区改造意味着崭新生活的开始,他们对个人、家庭以及国家发展的信心,悄然汇聚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勇于担当 尽责圆梦
2005年至今,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5735亿元,支持总建筑面积约6.0亿平方米,帮助669万户棚户居民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梦想。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还积极发挥综合金融协调人的作用,通过开展棚改项目银团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资金366亿元;累计发行涉及棚改的企业债和私募债97只,引导社会资金693亿元;以股权投资和夹层投资等形式累计支持棚改项目12个,金额30亿元。
在多年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国家开发银行形成了一套有特色、行之有效的运作方法。一是银政合作,规划先行。住建部、开发银行密切合作,从规划入手,参与住房保障政策和资金方案研究。二是机制建设,融智支持。在湖北黄石、江苏常州开展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强化机制制度建设,支持各地建立质量有保证、分配公平公正的可持续发展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创新模式,破解难题。探索并完善“政府主导、专门机构实施、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公众监督”模式。四是先锋先导,融资引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引导社保、保险、信托等社会资金投入。五是完善制度,控制风险。严格项目授信评审制度建设及运作流程,加强贷后管理,密切跟踪贷款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质量一直保持优良。
历史任务 家国情怀
“未来5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民生改善作出的庄严承诺。“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对开发银行而言,既是“集结号”,也是“军令状”。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各地亟待改造的棚户区多数是商业开发价值低、拆迁难度高的“硬骨头”,资金仍将是关键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仅靠商业化运作无法发挥政策最大效用,解决住房问题离不开商业化和政策性的双管齐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供血’作用”。今年1月至6月,开发银行发放棚改贷款2195亿元,满足了全国70%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信贷资金需求。
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运用开发性金融原理,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通过提供中长期、低利率的资金,推动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金融支持”的棚改运作模式,以更大力度服务棚户区改造,把好事办好。一是继续推动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专项债券、专项基金”。满足棚改工程资金需求。同时,用好债贷组合、投贷结合等综合金融服务手段,努力充当好综合金融协调人,将国家的支持政策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二是积极推动“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重点推动省级统贷平台建设,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率、现金流覆盖率和债务空间风险防控体系,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健全贷款还款保障机制,从总量、结构上控制风险,确保贷款安全。三是继续坚持全流程风险防控,严格贷款投向、资金使用和本息回收管理,并配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做好资金跟踪审计等工作,确保贷款封闭运行、阳光运作。四是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配套政策落地,以住宅金融事业部设立为契机,实现以集约化、专业化金融服务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承载着时代的使命、国家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以棚户区改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住房问题,始终坚定开发性金融步伐,坚持业务推动与社会建设、民生发展统筹考虑,将推动棚户区改造与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相结合,与促进棚改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功能相结合,与提高棚改新区居民幸福指数相结合,让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润民心、暖民心、赢民心的民心工程。同时,我们也希望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与我们一道,共同投身棚户区改造事业中,帮助更多的百姓早日实现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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