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鲁班奖”奖独立承建企业50万
拥有全国建筑之乡之称的肥东县近日出台扶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十大措施,“真金白银”扶持建筑业发展,着力打造建筑业“航母”。
扶持举措主要包括:规划建设建筑业产业园,对入园企业享受本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外来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且在用地指标上优先解决。对资金困难企业,其应缴的土地出让金可“分期付款”;积极鼓励建筑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对建筑企业在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年收汇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收汇每100万美元由县财政奖励企业人民币2万元;对建筑企业主项资质由壹级升至特级的,县财政奖励100万元;鼓励建筑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对当年新获得“鲁班奖”的独立承建企业和参建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国家科技示范工程奖”独立承建企业和参建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和5万元;对在省级及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奖的“建筑能手”,奖励5000元,等等。
据悉,2009年,该县建筑企业完成施工总产值突破百亿元,全县建筑业从业人员16万人,出国建筑劳务4400余人。
(王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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