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放弃还是“被放弃” 政府百姓各有说法
涡阳县副县长张华松说,对于涡东村拆迁户安置房被冒名顶替一事,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按照涡河治理工程规定,对需要拆迁的沿岸村民,进行货币化补偿,并没有集中安置计划。由于部分拆迁范围属于煤矿塌陷区,为避免二次拆迁造成财产损失,县政府决定对这一部分村民实施集中安置计划,村民可自愿选择货币化补偿或集中安置。大部分拆迁户不愿离开村子,选择了货币化补偿,并于2005年底和政府签订了自愿自行安置协议书,拆迁补偿、基础设施补偿、宅基地补偿等款项先后发放,于2008年全部发放完毕。
近年来,涡阳县房价猛涨,每平方米价格从2005年的不足千元上涨到了2009年的2000多元。2009年下半年,一些曾放弃集中安置的拆迁户反复上访,一方面反映被冒名顶替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求领取安置房。
涡阳县联合调查组认为,造成涡东村拆迁户冒名顶替安置户的原因,是在部分拆迁户选择自愿分散安置的情况下,村干部杨振才出于人情帮助30多户冒名顶替户达到集中安置的目的。
杨振才说,2005年,5名村干部一起逐户征求村民意见,不会写字的拆迁户按指印,会写字的先签名再按指印。“这些安置房在拆迁户放弃之后,有些人主动和我联系,想买安置房。当时政府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其他人顶替购买。”
但拆迁户的说法和杨振才截然相反。记者采访到的拆迁户高艳、席广运、黄玉蓉等人认为,政府发放的货币补偿是房屋拆迁补偿,并不包括安置补偿。对于有关自行安置的申请书、承诺书以及协议书,都是虚假的,是村干部造假行为被发现后为了自圆其说,自行虚构的,拆迁户并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画押。拆迁户是在不知情、被欺骗的情况下“被放弃”的。
“冒名顶替问题已经严肃处理了,但已经放弃集中安置的拆迁户是不符合领取安置房条件的。我们多次做工作进行解释,仍有个别拆迁户不理解。我们建议他们去法院起诉,如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政府希望能以理服人,用证据说话。”张华松说。凡是顶替安置的户,一律作废,不予安置;被顶替的拆迁户已放弃集中安置,仍按原协议执行;原计划安置的房屋,县政府予以全部收回,留作城市拆迁过渡房或廉租房使用。 (新华社记者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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