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董至琴冒充房地产公司员工,以能帮助购买到低价房为由,诈骗他人184000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董至琴系安徽马鞍山人,其在马鞍山市经营一家网吧,因染上赌博的恶习,还欠了不少赌债。面对上门的债主,董至琴想起了歪点子,其先想办法弄到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型结构图,伪造工作证,冒充该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以能够购买到低价房为由,骗取被害人周某购房预付款30000元。此后,董至琴又将弄到的房型结构图交给被害人周某,让其选房,并多次带周某赴该房地产公司的工地“看房”,在骗取周某的信任后,先后以交定金、签合同、拿钥匙为由,骗取周某现金124000元,并全部用于赌博或还赌债。2005年8月,董至琴与丈夫离婚,其谎称购房合同和钥匙被其前夫扣下了,以需还清欠款为由,再次骗得周某现金30000元。2009年10月12日,董至琴归案。
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至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现金184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思文、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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