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名更改了,我要到哪里才能开到这个证明?”昨日,合肥市民郑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遇到了麻烦事。 郑女士介绍,去年12月份,她在合肥蜀山区安居苑西村旁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属邮电局工程宿舍,所处的路段原叫丰收路,后改名为植保路。目前,房产证已办理过户,证上的地址为:植保路12号。 今年1月,郑女士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蜀山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因原土地使用权证的地址为:丰收路12号。郑女士希望进行过户和地址变更,工作人员表示应同时持有过户的资料和地址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郑女士过户资料都齐全,但路名更改,要到哪儿去弄证明呢?蜀山分局的工作人员提议郑女士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丰收路12号与植保路12号为同一地址。 郑女士找到派出所,要求开具丰收路12号更名为植保路12号的证明。但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权开路名更改这样的证明,只能开具”户籍地址为丰收路12号”的证明。 郑女士将情况反馈到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帮忙查实。1月27日15:10,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蜀山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郑女士,建议其到社居委开具证明。“我刚买了房,都还不知道居委会在什么地方。” “我们有规定,地址变更必须要有证明。”1月29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蜀山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碰到类似的情况,当地派出所会出证明。”该工作人员再次建议郑女士,去派出所或居委会问问。 合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他们的一份记录,1990年之前,丰收路曾经用名植保路,他建议郑女士和他们联系。 本报记者 陈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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