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自2010年2月1日起,合肥市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四个行政区内存量私有房屋登记可跨区就近办理,即不受房屋所在地域限制,由申请人就近选择任何一家房地产分局办理登记事项。而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则仍需在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办理。
此外,南岗镇、烟墩乡、龙岗开发区以及在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未作登记的房屋登记交易仍需在房屋所在地房产分局办理,办理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也应与抵押权初始登记的受理单位一致。
黄伟东 本报记者 张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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