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于日前在全省范围内提出了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浙江省则明确表示,将借鉴重庆“地票”制度,将宅基地使用权量化为“宅基地权票”,通过权票交易、流转实现农民宅基地自由、有偿退出,显化农民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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