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园网讯(记者 徐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拟于9月3日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出让S1414地块和XZQTD158地块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总计158.33亩。地块详情如下:
S1414号地块位于包河区长春街以北、车城支路以东(东至:风之星车业,南至:长春街,西至:车城支路,北至:风之星车业);面积18亩,规划商业,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2.8,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参考地价22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亩。
XZQTD158地块位置示意图
XZQTD158号地块位于新站区新蚌埠路与泗水路交口东北角(东至:陶冲湖路,至:泗水路,西至:新蚌埠路,北至:桐柏路);面积140.33亩,规划居住,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5,绿地率≥40%,建筑密度≤22%,参考地价4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5亿元。
在竞买人资格方面,包河区S1414号地块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评定的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排名前20名的专业汽车经销商企业法人。此条款由包河区政府书面审核确认。新站区XZQTD15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两宗地块对竞买人的相关规定:
包河区S141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2个月内,与不少于1家世界500强中的诸如奔驰、凯迪拉克等高端品牌车企签订4S店入驻协议。此条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并在土地成交后2个半月内书面函告市国土局落实结果。如违约,市国土局解除出让合同,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地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土地成交1年半后开始纳税,年税收不得低于60万元/亩(以出让面积计算)。否则,视为违约,由包河区政府会同市国税局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须全部自持,不得对外转让和销售;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新站区XZQTD15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在地块内同步无偿建设一所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新站区教育部门。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拍卖日期:2014年9月3日上午9:00
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