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博鳌论坛主题演讲
8日上午,著名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发表了题目为《房地产税试点实验与总结》的演讲。他强调,中国的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必须扣除一个免征额。
贾康首先谈了谈自己对于上海和重庆两地房地产税试点的看法,“虽然存在着激烈的争议和明显的阻力,但是在先行先试的动作方面,都切入了实际的改革进程,积累了必要的、前所未有的经验,并且逐渐凝聚共识。”
贾康说道:“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力度上是有力收敛的,减少对市场的振动,重在搭建基本的制度框架。”他还称,“房地产税改革实际上已经在近期产生影响,特别是这一两年来,越来越清晰。”
“这一两年没有动作,并不意味着以后没有动作。”贾康强调,现在在加快立法,换一句话说,在立法先行过程中,今年是不可能再看到其它地方跟进试点。明年估计仍然是会按照加快立法的步伐,在立法上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推,“在立法的过程中还会引起很多的争议,在推进过程中,要避免现有的无休止的太多争论,要在以后继续承认允许大胆试、大胆闯的弹性空间。”
前段时间,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被传已经被有关管理当局废弃,着眼点是看到了加快立法这个说法。贾康认为这个评价是不妥当的,“如果把前期的试点和新阶段的立法要求割裂开来,而对两地试点加以否定,是一种在加快立法面前不符合改革渐进逻辑的,实质是否定推动这一改革的前期努力,以及抹杀试点的经验对于立法的支持意义。”
贾康认为,房产税提出立法过程中应该注重考虑4个要点。
首先,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中国不能按照美国那样建一平方米征一平方米,必须扣除一个免征额。无论多富的人,他的第一单位的消费住房是要受到免税待遇的,所有人在这个框架下是一律平等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是让全社会吃定心丸和相对容易接受这个新制度框架的一个很重要的要求。两地的试点足以说明柔性切入的考虑,对我们通盘改革继续有它的现实意义。”
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地披露相关信息。“技术方面不存在推进房地产税的评估、确认、仲裁、设计、解决纠纷机制等方面过不去的硬杠杆。”
应该继续允许和鼓励不同利益诉求意见表达,要引导理性讨论。“所有的利益诉求都应该有表达的权利和空间,而大家最推崇的应该是在理性的讨论。各自摆依据、讲道理的过程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很好的结合,形成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利益的到位。”
在房地产税这件事情上我们要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经验。“房地产税和社区、老百姓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正好是一个调动所有人关心地方政府,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怎么样政府提高透明程度,政府提高绩效水平的大事,应该做好这项工作。中国在加强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应该充分借鉴美国的经验,做好自己的制度建设、制度创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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