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合肥2月21日讯(记者吴贻伙)江苏籍男子吴伟手持伪造的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冒充国家安全人员到移动公司调取他人手机通讯记录及短信,后将上述信息出卖给他人。2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这起发生在该市的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日报2009年8月8日四版“新闻眼”曾报道)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同时追缴其非法所得,查扣的假证予以没收。
今年30岁的吴伟系江苏省句容市人,曾经因为冒充公安人员诈骗和冒充他人使用假身份证篡改他人手机密码,先后两次被警方行政拘留。2009年12月14日,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因为需要补充侦查,一审法院对此案延期审理后,于今年1月27日、29日两次开庭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吴伟伙同他人开办了所谓的调查公司,从事追债和婚外情调查。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吴伟伪造江苏省国家安全厅侦查证件以及江苏省国家安全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厅调查专用介绍信计50余份,并伪造江苏省国家安全厅侦查处、安徽省国家安全厅的印章,加盖于上述伪造的调查专用介绍信之上。期间,吴伟自己或伙同马智勇等人(均在逃)持上述伪造的证件和介绍信,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先后31次到中国移动江苏有限公司、19次到中国移动安徽有限公司非法调取多份公民手机通话记录及短信记录,卖给他人谋取非法利益。2009年6月23日,吴伟携带伪造的证件和介绍信来到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的中国移动安徽有限公司调取信息时,被合肥市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吴伟为调取他人手机通话和短信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竟然伪造国家机关的证件、印章以及大量的公文,多次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非法调取他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吴伟曾因违法两次被行政处罚,其主观恶性相对较深。同时鉴于吴伟归案后能够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