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时中介说房子是1998年的,当天晚上我就和中介签了合同并交了定金。次日问了房主才知,房子是1994年的。我觉得受骗了,要求中介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但毅德房产中介却要我承担7000元中介费,按相关法规,强扣我的定金当中介费合理吗?”买房人刘女士手握合同,气愤地向记者诉说了这件发生在8月3日的闹心事。
买房人:
毅德房产中介骗了我
1日,刘女士通过毅德房产中介的介绍,在道里区康安小区看中一套年限为1998年的住宅。当晚18时,刘女士看完房子,对房子的格局、价格等都很满意。毅德房产中介经纪人说这套住宅首付5万元,贷款30万元,一共是35万元。当晚20时,在毅德房产中介公司经纪人的陪同下,刘女士到银行取款1万元,交纳了定金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次日,刘女士与同事闲聊时了解到,这处房子的年限有可能不是中介所说的1998年。带着疑惑,刘女士又找到毅德房产中介公司,对于房屋年限的问题,该中介公司始终含糊其辞。
据刘女士讲,当时中介经纪人称“房子不是1998年的就不买了吗”,她感到毅德中介在房屋年限上欺骗了她。“毅德中介欺骗我交了定金并签了合同,却不对我说明房屋的真实情况,我觉得他们这样做很不合理。”刘女士表示。
房主:
跟中介签了委托公证书
之后,刘女士提出与毅德中介解除购房合同,却被告知定金退不。“房主说是1994年的住宅,而毅德中介却隐瞒了房屋真实年限,这样做是欺骗消费者,我要求毅德中介退还1万元定金,毅德中介却说我违约,只退我3000元,扣除7000元作为中介费。”刘女士气愤地说。5日,经多方查找,记者联系到了刘女士所购房屋的女房主。据女房主介绍,她家康安小区的这套住宅是1994年的,不是中介说的1998年的,至于中介为何这样介绍,她就不得而知了。女房主还告诉记者,她已经与毅德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公证委托书,涉及到这套住宅的所有问题都由毅德房产中介公司来处理。
连日来,记者多次与刘女士提供的手机号码的主人—刘姓经纪人联系,核实刘女士所购房屋的基本事实,但对方多次告知记者“本人不在,回来后再联系记者”。截至11日下午,接听手机的人仍称刘姓经纪人不在,并告知记者稍后再联系。随后,记者按刘女士购房合同上留下的客户电话号码致电毅德中介,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里不是毅德中介,而是一家名为“万诺”的房产中介公司。
律师:
隐瞒房屋真实信息违法
对于这起购房纠纷,闻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闻明分析认为,中介方隐瞒房屋年限,提供了不实信息,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买房人要求退还定金,中介公司却只退3成,7成作为中介费,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管理,该办法有“十不准”的严格规定,其中要求中介方和经纪人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并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违反上述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经纪人处以1万元罚款;对中介方,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据记者了解,刘女士与毅德中介签订合同的日期是今年8月1日,签约地点是在该中介的先锋路总部,而合同上面标注的签约地点却是南通大街总部。签约合同上盖的公章为哈尔滨市毅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而在合同上所留的两部电话中,售后服务这部电话无人接听,客户电话这部座机却不是该中介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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