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害了两个家庭,去年“10・1”命案昨开审
两个十八九岁的大男孩,刚刚踏出校门到同一家酒店打工,各自为朋友出头,结果18岁的男孩命丧黄泉,19岁的男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昨日下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我在看守所呆了一个多月后才知道他死了,我很害怕,也很后悔。我们没有仇恨,我跟他根本就不熟悉,以前连句话都没说过。 ”站在法庭上的苏茂伟双腿发抖,坐在他身后旁听的亲属都沉默不语,神色凝重。
命案发生在2009年10月1日晚22时30分左右,省城蚌埠路与白龙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巷子。苏茂伟跟死者小杨都在合肥市瑶海区的香厨酒店打工,苏茂伟到酒店打工不过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虽然同在一家酒店但他跟小杨只是面熟,根本就没有说过话。当晚,苏茂伟为另一个同事洋洋(化名)出头,询问另一个同事小武为什么要打洋洋。饭店领班看到后出来劝架,将小武手中一把长30公分左右的短刀夺下。不想这把刀被苏茂伟夺了过去。苏茂伟用刀敲打小武后离开。事情原本结束了,就在苏茂伟去找洋洋的路上,遇到了小杨等三男一女。
苏茂伟在法庭上表示:“当时在一条小巷子口,小杨喊我过去,并质问我为什么打他兄弟,他口气十分不好,我看见他们人多以为要打架,就拔出了刀。‘你还敢用刀捅我?你试试看?’在他刺激下,我一时冲动,捅了他一刀。看到他倒下去,我跑了。”这起一时冲动引发的命案给两个家庭带来了致命性的打击。
死者小杨是家中唯一的孩子,杨家家境贫寒,以致刚满18岁的小杨就早早出来打工。他的父母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苏茂伟赔偿他们44万元。
为小杨的父母提供法律援助的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查律师告诉记者:小杨的母亲不堪重创,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小杨的父亲也重病在床,连庭审也没法来参加。而苏茂伟的辩护律师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告诉记者,苏茂伟家也十分贫寒,事发后,他们东拼西凑才凑齐了2万元赔偿给了杨家。
法庭上,苏茂伟的辩护律师提出,苏茂伟系激情杀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应该在十年以下对苏茂伟量刑;而公诉人则认为,苏茂伟遇事不理智、不冷静,一刀击中小杨的命门,其行为明显是故意杀人,应该在无期徒刑以上量刑。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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