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昨再审此案
水电气事关民生,老百姓一天都离不了。省城徽州人家小区的水表出户问题引起了省检察院的关注,由于法院判决小区居民要求开发商办理水表出户依据不足,省检察院为此提出抗诉。昨日,经省检察院抗诉后,此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居民:小区用水、用气很麻烦
位于合肥市北二环的徽州人家共有10栋楼300多户居民。该报曾报道因房屋质量问题,用水、用气问题,徽州人家小区胡女士等10户业主跟开发商合肥市东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打官司。后经过合肥市两级法院判决,责令开发商负责维修开裂墙壁(判决生效一年多了,至今开发商都没有履行自己的维修义务)。但法院并没有支持10户业主要求开发商退回2000元煤气建安费和办理水表出户的要求。 2009年之前,徽州人家小区共用一个总水表,由物业公司每月负责收取费用后转交供水集团。 “经常有人不交水费,或者物业公司不能及时把小区的水费交上去,小区经常停水。 ”小区的杨先生告诉记者。这起居民要求水表出户案引起了省检察院的关注。
省检察院:为水表出户提出抗诉
合肥市早就开始了“水表出户”工程,2003年建成的徽州人家小区为何没能将小区的水表出户呢?开发商解释说,这是因为市政建设的管道压力不足所致。小区居民诉至法院要求办理水表出户的要求被法院驳回后,他们向省检察院申诉,请求省检察院抗诉。
省检察院调查发现:徽州人家水表不能办理过户的责任不是市政建设的原因而是在于开发商。这个小区内的供水管道是开发商自己建设的,当初供水集团要求该公司建设一个口径不小于150mm的总水表,开发商仅申报了一个100mm的总水表,并且向合肥市供水集团承诺水量不足由他们负责。
再者,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承诺水、电过户手续,如今电表出户,水表没出户,开发商明显违约。省检察院认为,法院关于胡女士等10位业主“要求开发商办理水表出户依据不足”的判决显然与事实不符,据此提出抗诉。
2010年2月26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法庭上,开发商继续坚持自己的理由。 2009年,小区居民为了彻底告别断水生活,每家每户自费930元办理了水表出户,法庭上,10户业主要求开发商支付每户930元水表出户费用。
燃气管理处:小区气化间存安全隐患
徽州人家的液化气气化室还引起了燃气部门的关注。
“我们小区不是炒菜是糊菜(煮菜),甚至糊不熟。”小区的王先生说:“每当中午,大家都做饭时,液化气很小,火色发红,根本不够用。 ”
记者了解到:当初开发商将一间废弃抽水泵房改成了气化间,仅有三四平米的气化间里放置着18只50kg的液化气罐,距离小区7号楼不足6米。由于气化间上方是高压电线,下雨打雷时住在附近的居民都胆颤心惊,小区为此曾发生过两次居民拒绝送气,小区断气事件。
“我们希望开发商要么给我们建一间符合标准的气化间,要么给我们改成天然气管道。 ”10户业主的代理律师郑秀军告诉记者:“2002年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停止收取煤气开户费了,但开发商以煤气建安费的名义收取了每户2000元,我们认为这个费用也应该退还给业主。 ”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24日,合肥市燃气管理处发布了徽州人家小区液化气间安全间距的调查报告,报告称:这一原本设计为36只、50kg气罐,可容4立方液化气的气化间经现场调查存放了18只50kg容量为2立方液化气的气化间与周围民用建筑的安全间距应该为8米,但实际上该气化间与小区7号楼的安全间距不足6米。合肥市燃气管理处要求开发商和承建单位安徽省住宅管道液化气公司协商措施,消除此安全隐患。(记者孔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