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支持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并且从下个月起,安徽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站式”服务 15日内放款
据悉,从9月1日起,全省各地都应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关联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者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实现业务咨询、受理、办理及房屋抵押登记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市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提取、划转业务时,只需资料真实、完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及时予以核准办理。
此外,《通知》中还明确规定,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到放款,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委托银行和担保机构办理环节的时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并负责落实;房屋抵押登记由各市、县房产登记部门负责,办理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公积金贷款改革在即 下月开展省内异地贷款
“9月份将积极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
而本月15日,淮南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继全国各地限购陆续解除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改革也是大势所趋。
此次省住建厅发布的《通知》中还要求,在省内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所关联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登记部门在贷款资格审查、还款能力认定、贷后管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方面应给予积极配合。对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行留置资料审核;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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