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获悉,自今年3月开始,合肥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对外出租,一律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统一招标,以确保国有经营性房产使用价值最大化。
合肥市对已收交的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进行梳理,并采取划片、逐房现场查看方式,力争准确掌握经营性房产的位置、面积、产权、水电表户名和业务号、实际租赁状况等基本情况。全面清理经营性房产工作预计于3月上旬结束,将在3月中、下旬将首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房产,通过市招标投标市场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市场竞价方式,试行统一对外招租,租赁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全额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同时,建立经营性房产出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性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占有和使用着一定规模的经营性房产。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措施,不少单位的资产管理出现“真空”,存在经营性房产充当办公场所、自行对外出租、出借,甚至长期闲置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使用价值被严重低估和浪费。这类房产多处于城市中心位置,商业利用价值高,合理利用好这些房产,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有效增加地方财力。(张鸣、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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