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旭:地方政府救市不应直接补贴开发商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房价已经进入下行区间,最新发布的8月份“百城房价指数”显示,全国100个城市的新建住房价格环比下跌0.59%,这已经是这一指数连续第四个月下跌。

  房价下行,地方政府应声出手救市,契税优惠、财政补贴购房者,财政补贴房企和中介等各种政策纷纷出台。暂且不说这些措施到底有没有效果,部分措施本身已经显得有点用力过猛,甚至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的救市越来越无底线。

  什么样的救市政策才是合法合规的,救市措施又会不会起到实质作用?我们来看看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的看法

  丁建刚:第一,现在这个阶段整个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们不能再停留在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等等那样的思维上了,确实我们的政策都应该转变。我们很多政策确实出的太晚了,比如说很多限购的城市松绑的太晚了,但是现在各地政府这些救市措施,我认为应该用一个标准来恒量,就是法律的标准。

  这些地方政府有没有这样的权力,如果有,那这些措施都无可厚非,如果超越了这样的法律的权力,我认为都属于禁止之列。比如动用财政,动用财政是谁的权力,是不是经过地方人大通过了。我看到的有些城市出台的是一些减免税收,比如契税里有一部分是属于地税的,地税的这部分可能给购房者减免掉,我认为这就不超出法律的范畴,因为减免税收是任何一个国家刺激消费、提振内需常用的手段,即使是最市场经济的国家,所以我想主要还是看这些手段是否符合法律。

  第二,至于有没有效果,任何一个市场的转变都是多重因素的叠加,也就是说既有限购措施松绑补贴,不断的释放一些微调的措施,这样一些措施的叠加逐渐改变人们对市场的预期和信心,很难说哪一条真正起了多少作用,很难用百分比来说,是起了23%的作用,还是起了32%的作用,很难这样来分析。

  我们认为,政府防止房地产急速下滑对当地经济造成不利影响,救市行为是允许的。但政府出手救市,必须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而对于楼市来说,涨跌都是正常现象,政府救市的重点,不能只看着一段时期房价的涨跌,更重要的是通过分步骤、成体系的措施,逐步改善市场情况,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就这个话题发表评论。

  经济之声:百城房价指数从今年5月来时转头向下,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四个月下跌。楼市的清淡大家都看到了。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房地产传统的销售旺季—金九银十已经到来了,一些城市也在8月出现了成交量的反弹。9月和10月,我们是否会看到楼市的回暖?

  杨红旭:我认为9月份、10月份成交量会有一个反弹,因为部分城市7月份相比6月份已经有了一个小幅的量的反弹,8月份相比7月份可能还会有一个小幅量的反弹,北京是比较明显的。到了9月份、10月份成交量会有一段明显反弹,可能会环比反弹15%,甚至20%,主要是因为开发企业推盘量会增加,很多企业资金链比较紧张,这时候要加大推盘力度,同时增加促销的幅度,因为只有第一增加推盘量,第二增加促销的力度,才能够促进经济回笼。这样就会导致整个成交有一个明显的反弹。但是因为是以价换量,所以9月份处在一个量升,但是价还在调整的态势

  经济之声:在楼市清淡的背景下,各地政府的救市举措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减免税费这种常规政策似乎已经无法满足部分地方的救市冲动。根据媒体报道,海口市还开始用财政补贴中介,对于外省中介机构,销售一套海口市的房子,当地政府将奖励500到1000元,本市房地产企业网签数量最多的10家,政府将每家奖励10万元。这种做法就让人感觉,政府的手深得有点太长了。您觉得,这些措施到底能不能用,有是否会产生副作用?

  杨红旭:这个还是不太合适,因为政府管理和服务市场,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然后对于一些比如说保障性企业,针对这样的情况,可以用一些相关的税费减免,包括刚需,首套房的购房比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这是中央政府的一些政策指导,有利于惠民生的方向。但是对于中介机构、开发企业这样的商业性机构最终商业性的行为,政府不应该直接给商业机构以直接的补贴。可以给困难群体、困难人民惠民生的补贴,但是不应该给一些商业机构,所以我认为政府在整个楼市低迷之后可以有政策出来救市,但一定要分清楚哪些是应该的,哪些是不合理的,我认为这些补贴给商业机构是不合理的。

  经济之声:百城房价指数的回落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救市的姿态,也越来越急切。虽然救市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政府的救市措施中,我们似乎能感受到,政府害怕房价下跌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速度,甚至影响到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但是从这些角度来就是,都是不理性的。从完善市场机制的角度来救市,才是更好的办法。那么,从完善市场的角度,现在各地政府可以合法合规地出台哪些救市措施?

  杨红旭:应该加强保障房的建设,因为这个还是跟惠民生有关系的,这个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包括支持力度。第二,针对首套房的刚需,第一次买房的人的这种需求,可以进行补贴和支持,因为这是合理的,非常好的一种刚性的住房消费,可以进一步支持的。另外在保障房方面,可以不直接建新房,而是从市场上收购,通过消化存量房源来支持保障房。

  政府要规范市场秩序,把市场秩序按照法规法律要求维持好。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些服务,比如减免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审批的流程,可以把有些不应该收的费,减免甚至免除,通过这样的手段为开发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降低开发企业的成本,而不是直接给一些补贴。

  所以我认为地方政策比较着急,但是不能乱,不能慌,要在各个方面有一个条理性,这样才有助于市场慢慢企稳,有利于地方政府在整个楼市恢复当中获得一些好处。不要破坏这个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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